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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生请假制度

时间:2014-11-28 14:13:47  来源:临床教学工作部  作者:临床教学工作部点击:

      见习医师在见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因故确须请假者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先到临床教学工作部领取请假登记表。

2、如实填写请假登记表项目,注明请假事由。

3、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盖章。

4、报送临床教学工作部批准并盖章生效。

5、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手续统一在临床教学工作部办理,逾期不办理者视旷课处理。

6、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返院见习,须及时告知临床教学工作部并征得同意备案,返院后补办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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