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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职责

时间:2014-11-28 10:09:10  来源:临床教学工作部  作者:临床教学工作部点击:

   教研室主任职责如下:

1、在第二临床医学院的领导和临床教学工作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2、认真贯彻和落实临床教学工作部下达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并将所要求上报的有关内容及时上报临床教学工作部。

3、每学期开课前一个月按照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安排本学期带教教师,将讲课及带见习内容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带教教师,并根据课表编排出讲课及带见习的内容表。

4、每学期检查所有讲授大课教师的讲课内容,审核其内容是否经过集体备课,是否符合大纲的要求。

5、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课程结束后进行的考试。包括命题,组织考试,督促各相关教师阅卷及登录成绩并对成绩做出分析。

6、每学期组织1次本教研室全体新教师认真学习各项临床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全体教师认真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教学差错事故。如:缺课、迟到,提早下课,误考或考试环节中的问题。

7、注意培养青年教师,在本教研室内组织试讲、考核,定期选拔合格的青年教师上讲台,切实加强本教研室的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每学期至少听本学科每位理论授课教师1次大课,青年教师的培养性讲课全部要听。

8、负责本教研室的学术讲座和临床见、实习教学安排。

9、组织、领导本教研室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附件九),及时反馈。

10、对全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建议或意见,积极完成临床教学工作部布置的各项临床教学任务。

11、督促和检查教研室教学秘书的工作。

12、积极组织科内教师开展新业务和新技术的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

13、在教学中创造条件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电化教学、制作多媒体课件等)。

14、完成教研室主任手册。

15、完成第二临床医学院及临床教学工作部赋予的其他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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