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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职责

时间:2014-11-28 09:54:19  来源:临床教学工作部  作者:临床教学工作部点击:

       第二临床医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全院教学、科研、医疗科技开发、人事和管理等行政工作。审定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培养、梯队建设等工作规划。负责全院发展规划、专业方向、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1、对全院各类人员的任免、使用、培养、考核、晋升、奖惩、奖金分配等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决定,并报送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审批并签发全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完成学校领导指示的各项工作。

3、主持和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所属教研室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毕业的审核,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并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

4、召集学院行政会议,协调和布置分管院长开展工作,指导学院办公室主任开展日常工作。

5、主持和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所属教师的职称晋升,并提请校职称委员会审批。

6、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各个教研室开展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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